联邦法官本周裁定,MTA必须在任何经过翻新的地铁站安装电梯 - 无论成本如何。
美国地区法官埃德加多·拉莫斯周三发布了这项任务,因为MTA违反了美国残疾人法案,因为在2014年布朗克斯米德尔敦路站改造期间没有安装电梯。当该系统的472个站点中只有四分之一配备升降机时,该裁决将对现金短缺的公交机构如何改造地铁站产生深远的影响。
纽约南区的美国检察官杰弗里伯曼在一份声明中说:“残疾人拥有与其他人一样使用纽约市地铁系统的相同权利。” “法院的判决标志着MTA的终结,将残疾人视为二等公民。”
残疾人权利倡导者在2016年起诉MTA,指控当局在6号线的Middletown路高架车站进行超过2700万美元的翻修时,忽略了安装电梯。
根据拉莫斯的裁决,无论成本如何,当局都必须在正在进行维修的车站安装电梯,除非这种翻新在“技术上不可行”,伯曼说。 MTA认为,在布朗克斯站以及整个系统的几个站点建造电梯是不可行的 - 尽管法院尚未解决这一问题。
MTA长期以来一直受到残疾人权利团体的愤怒,他们说该机构必须采取更多措施确保所有车友都可以使用其车站。在某些情况下,MTA已经认为可以到达的车站在某些方向上缺少电梯和斜坡。该机构的发言人表示,它致力于提高整个系统的可访问性。
MTA发言人Max Young表示:“MTA坚定不移地致力于改善整个地铁的通道,其目标是在五年内增加50个附加站点。” “我们并没有动摇这一承诺。 ”
Brett Eisenberg与布朗克斯独立生活服务公司(Bronx Independent Living Services)一起被称为诉讼中的原告,称赞这一决定是限制行动的纽约人的分水岭。
艾森伯格在一份声明中说:“这对所有需要电梯进入地铁的纽约人来说是一次重大胜利,尤其是布朗克斯那些完全无法进入地铁站的人们。” “在计划改善地铁系统时,MTA无法继续满足残疾人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