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历史原因,大多数老旧电梯制造安装不符合现行相关标准,在设计和功能上存在诸多不足,安全性相对较低;此外,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未规定电梯报废年限,随着使用年限增加,老旧电梯零部件老化、磨损严重,容易出现故障,困梯风险凸显。国家出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政策。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范围为依法依规建设的住宅楼中已办理使用登记、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改造意愿强烈的电梯更新改造。重点支持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优先支持使用20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实施更新。支持标准为每部电梯15万元。符合以下项目储备条件的项目小区可向所在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2025年国债补贴预申报:
1、应为2025年当年开工或未开工的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已完工的项目不得申报;实施更新的电梯单台投资须大于15万元,实施改造的电梯单台投资须大于5万元。
2、居民已就电梯更新改造方式、出资方案、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等达成一致意见。
3、多渠道筹措电梯更新改造资金的,应确保电梯更新改造资金拼盘完整闭合。
4、申报项目应于2025年底前开工,并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
具体补贴政策以国家正式印发文件为准。
居民如有申报国债补贴进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意向的,可以通过物业服务企业向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送项目预申报材料。